广州体育学院教职工因公短期赴台申报审批流程
(一)申报程序
1.申请人收到邀请信后,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页下载《广州体育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仔细填写其中的内容;下载并填写《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只需发送电子版至fao@gzsport.edu.cn,为避免邮件过多,如超过3人团组,请统一收齐后打包发送);
2.按《广州体育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中报批程序的要求报相关党政领导签名盖章;出访时间两周以上的,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同时要在中文的“出访行程安排表”上注明“申请人出访期间其校内教学及科研工作已安排妥当,同意出访”;
3.将符合规范的邀请信和复印件、行程安排、会议议程和签名盖章的《申报表》一并交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如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还需提供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及组团单位或相关单位的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
4.待我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下达《赴台批件》,出访人应参加行前动员教育,并领取《赴台批件》, 带上台方寄来的入台证,自行前往省公安厅办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5.在申报材料规范、完备的情况下,办理因公赴台湾审批及通行证通常需2个月时间。
(二)因公赴台湾通行证的办理
1. 邀请函原件(必须是从台湾寄来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 日程安排原件(必须是从台湾寄来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参加两岸会议者需提供大陆地区赴台人员名单原件或复印件2份,参加国际会议者需提供全球与会人员名单原件或复印件2份;
4. 邀请单位或邀请人简介2份;
5. 凡是参加由台湾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需请主办单位出具保证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详询我办);
6. 论文摘要2份(参加会议者);
7. 一张蓝底大一寸通行证相片贴在公安厅的表上及该相片的回执,相片回执有效期保持在6个月以内并签名;
8. 待收齐上述材料,上报广东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在申办材料规范、完备的情况下,通常需30-60个工作日获批并取得任务批件。
(三)特别提示
1.因赴台湾需要的证件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出入大陆用)、《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入出台湾地区用);申请人在办理我校赴台申报手续的同时,需要请邀请方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2.邀请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中应使用公元纪年并符合我方要求(详询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