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教职工因公短期赴港澳申报审批流程
(一)申报程序
1.申请人收到邀请信后,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页下载《广州体育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仔细填写其中的内容。下载并填写《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只需发送电子版至fao@gzsport.edu.cn,为避免邮件过多,如超过3人团组,请统一收齐后打包发送);
2.按《广州体育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中报批程序的要求报相关党政领导签名盖章;出访时间两周以上的,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同时要在中文的“出访行程安排表”上注明“申请人出访期间其校内教学及科研工作已安排妥当,同意出访”;
3.将符合规范的邀请信(邀请函必须从出访地区本土发出,必须由邀请单位的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签名)复印件、中文行程安排、会议议程和签名盖章的《申报表》一起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如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还需提供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及组团单位或相关单位的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
4.在申报材料规范、完备的情况下,属我校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无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申请,通常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 因公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办理
经学校审批同意因公临时赴港澳(1个月以下)的教职员工,办理因公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需提供如下材料:
1.标准大一寸蓝底或白底光面彩色近照3张(头部两耳之间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正面、免冠、露双耳。蓄胡须、围围巾、翻拍、一次成像、佩带首饰以及镜片上有白点的照片,均不能使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3.若已办理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且该证有效期还有3个月或以上,仅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 则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4.在申办材料规范、完备的情况下,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通常需2周时间,最好提前3周办理;
5.领取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后,出访人应参加行前动员教育,并根据要求,在完成出访任务返校后5天内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交还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办理离、返校手续
1.因公赴港澳180天以下者在我办办理因公出访手续;180天以上(含)者,请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2.在港澳地区停留3个月以上者,出境前须到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返校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返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