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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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体育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广州体育学院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广州市中轴线上,是新中国最早创建的体育高校之一,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具有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体育高等学府。现有在校本科生7063人,研究生1355人。

学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德厚学博、文精武杰”的校训,践行“行胜于言、止于至善、自强不息、拼搏奉献”的广体精神,扎根粤港澳大湾区培养高质量复合型体育专业人才。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扬岭南体育文化、育南国体育人才”的办学特色,成就以体育学科为主体、多学科融合共进的建设新格局,为国家和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创办于1956年,1979年开始研究生教育,2006年获得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07年起招收国外硕士留学生,2009年成为广东省新增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科布局合理。学校现有20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医学 6 大学科门类,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运动医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是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舞蹈表演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新闻学为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学科建设精准定位、优化布局成效显著。体育学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逐年上升,2021年进入全国前11%—13%行列。

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51人,博士教师比例30.26%,拥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评审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和省级优秀教师、“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人选”和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专家。2004年以来,学校共有21名教授被上海体育学院、华南师范大学、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等聘请为博士生导师,澳门理工大学聘请我校 19 名教授担任硕士论文指导教师。

人才培养成绩斐然。办学以来,学校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近6万人,包括60多位世界冠军,如新中国第一位世界冠军容国团、第一位游泳世界纪录创造者戚烈云、第一位跳水女子世界冠军陈肖霞等。学校近5年共获国际赛22枚金牌、6枚银牌、3枚铜牌,全国赛172枚金牌、152枚银牌、111枚铜牌。在2022年广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上,我校获61金、43银、50 铜,分获乙组金牌、奖牌、团体总分第一名,充分展现了领先的竞技体育实力。

科研实力不断上升。学校拥有广东省运动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技战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运动辅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5个、省高校重点科研平台10个;拥有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13个;同时建有国家体育科普基地“广州体育学院体能与健康促进科普基地”、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广东省儿童青少年运动与健康促进科普基地”等6 个省部级以上科普基地。

服务社会成效显著。学校积极服务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依托广东省运动与健康重点实验室,以及珠江学者团队、“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团队、广东省体育产业高端智库创新团队、粤港澳运动与健康创新团队等四大智库,承担多项国家体育总局重大、重点决策咨询项目。学校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牵头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体育教育与发展联盟,成功举办两届粤港澳大湾区学生体育节。目前正在筹建粤港澳大湾区高校首家面向公众开放的体育医院,集临床、教学与科研为一体,打造大湾区体医融合的标杆。

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学校积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分别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3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连续6年举办广州运动与健康国际学术研讨会、“运动辅具与健康促进”国际学术会议。学校与美国西密西根大学构建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体系,与英国阿伯泰大学合作开展本科2+2学分互认双学位项目,与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开展硕士1+1+1联合培养项目。


二、学习学制

本科生学制为全日制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全日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修满学分,到达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的学位。回国服兵役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


三、专业设置

招收来华留学生的本科专业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特殊教育、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运动康复、经济学、学前教育、表演(武术表演、时尚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康复治疗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招收来华留学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有: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休闲体育学、运动康复学、体育新闻传播学、运动医学、体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时尚未毕业须提供预毕业证明,最迟在入学前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3.满足相应的语言水平要求(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申请者需持有HSK4级证书。

*母语为汉语者经我校认定可免交相应语言水平证明。

4.符合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文件规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二、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应满足本通知第一项要求。”


五、申请时间与学期

申请时间:每年310日至710日止。如邮寄申请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学校校历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

秋季学期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至次年的1月末;春季学期一般是每年的2月末至7月初。

本科生一般于每年的9月初入学。

六、申请材料

(一)浏览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或关注“广体国际交流合作”公众号,下载并打印报名表(下载地址:

广州体育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doc);

(二)最终学历证书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应届生为预计毕业证明原件。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三)最终学历教育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四)中文汉语学习证明或HSK考试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学生注册时原件需接受检查,一旦发现证件伪造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护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

(六)证件照2张(同护照照片尺寸,申请表上贴一张,并提供电子文档jpg格式);

(七)申请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者需提供两封学校或任课老师推荐信(推荐人签字并注明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

(八) 申请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者需提供来华学习计划 (500字左右)。

特别提示:

1、必要时,我校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

2、如有可以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文件,如获奖证书、奖状、其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等,可在申请时一并提交,这将有助于提高我校对申请人的评价。

3、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七、录取确认

(一)申请人经审核被录取后,国际交流合作部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因申请人联系方式变更无法联系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二)确认被录取的留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邮件确认是否接受录取。

(三)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并接受录取后,按照国际交流合作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表格等待电子《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申请制成。

(四)《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制成后会再次由邮件形式通知。学生需凭借《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等入学文件后,可持上述文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广东省或广州市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学习签证(请保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备开学报到时使用),并根据《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入学。无故逾期两周未到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八、入学手续

(一)出示《录取通知书》、学习签证;

(二)提交个人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复印件各两份;

(三)审核所有申请资料原件;

(四)申请人在18周岁以下需提供在华事务担保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拥有广州户口的中国成年人)及由申请者父母出具的未成年人委托书(委托书需要包含以下信息:身份证号,中国监护人的护照姓名,以及申请者父母的签名等。然后将委托书在中国大使馆公证);

(五)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所有留学生必须购买外国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对于没有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及相应教材费;

(六)入境24小时之内持护照及在读证明由本人前往林和西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九、费用

(一)学费:本科各专业均为18000元人民币/年;研究生各专业均为23000元人民币/年;短期交流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注:学费如有变化或调整,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住宿费:双人间:6000元人民币/年;单人间:12000元人民币/年。

(三)保险费、教材费:按实际价格支付。


十、奖学金

留学生可以根据条件申请广东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十一、留学生管理

(一)留学生管理按中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留学生管理规定》和广州体育学院留学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根据中国教育部规定,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保留各种处理结果的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68号广州体育学院行政综合楼826室国际交流合作部办公室

邮编:510500

电话:0086-20-38024598

邮箱:fao@gzsport.edu.cn